中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2 点击数量: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建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效地开展,根据上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性质及工作目标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的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院关工委会设领导机构1个,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分管离退休工作院领导

员:其它党委委员、离退休工作处处长、院团委书记

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员会下设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和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

(一)学院关工委成员及构成

主任1名:分管团委工作现职院级领导

副主任2名:离退休院级领导、分管离退休工作现职院级领导

秘书长1名:团委书记

副秘书长3名: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团委副书记、老龄委主任(或老龄委副主任)

员:组织、宣传、学工、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

院关工委下设院关工委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由团委书记兼任;副主任1名,由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兼任。

(二)二级学院关工委成员及构成

任: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

秘书长: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人

(三)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成员及构成

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设团长1名,其成员由热心关工委工作的若干名老党员、老领导、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自愿加入构成。

第五条 职责与分工

(一)学院关工委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学院关工委工作的总体决策和组织领导。

2.负责审批院内各级关工委的工作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年度经费预算。

(二)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关工委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工委的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接受上级的工作指导与检查。

2.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3.负责审核有关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工作报告。

4.负责对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学院关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

1.编制和修订学院关工委有关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

2.负责根据上级关工委工作部署及要求制定学院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有关经费预算。

3.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院级关工委层面的各项活动。

4.负责各二级关工委工作及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5.负责向重庆市关工委和重庆市教委关工委上报我院工作动态及新闻简报。

6.组织召开年度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工作会议。

7.组织开展年度评优工作。

8.发放老同志工作团相关人员工作津贴和参与关工委活动老同志的工作补贴。

(四)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

1.建立我院关工委老同志资源库,将能够胜任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信息收集建档,并将此资源库提供给校、院两级关工委组织共享使用。

2.负责协助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与院、院两级关工委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3.负责代办学院关工委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成员的交通费报销事宜。

(五)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

1.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主动接受上级关工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2.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3.按照学院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根据本关工委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开展工作,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宣传并以简报形式报送学院关工委办公室备案登记。

5.每年末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工作总结形式报送学院关工委办公室备案。

6.与学院关工委办公室和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做好有关业务联系与沟通工作。

7.积极配合学院关工委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六)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职责

1.工作团团长主要负责老同志工作团的队伍建设,协助担任院关工委副主任和副秘书长的两位老同志开展有关工作,配合院关工委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自愿加入工作团的老同志要求身体健康并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协助学院关工委办公室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3.负责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编制学院关工委年度工作报告。

4.协助学院关工委办公室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参与上级有关工作会议。

5.负责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团的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和发展我院离退休老同志加入到工作队伍中来,确保队伍相对稳定、结构相对合理。

6.负责收集离退休老同志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建设性的意见,主动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提醒离退休老同志在参与活动时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第四章 工作原则

第六条 学院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面向院内,以学院为主阵地,以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为主要对象开展工作。

第七条 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八条 对参与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同志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健康上照顾,经费上保障,对他们做出的成绩要进行宣传和肯定。

第五章 经费及工作条件保障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学院关工委年度工作经费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学院批准的关工委年度预算金额(每年不低于5万元)划拨至院团委统筹管理。

(二)二级学院关工委的活动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其工作及活动经费从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 经费使用

(一)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学院关工委工作开展所需的活动费、讲课费、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关工委老同志月工作津贴以及参与各级各类关工委活动的工作补贴等。

(二)二级学院关工委活动经费开支项目:本级关工委的活动费、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邀请离退休同志参与业余党院授课、学生团干培训等工作,离退休老同志课时费用由邀请部门承担。

(四)关工委离退休老同志有关工作津补贴标准如下,在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中列支: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学院关工委副主任津贴

600/

1.发放对象仅限担任相关职务的离退休同志;

2.在职人员不得领取关工委工作津贴。

2

学院关工委副秘书长津贴

300/

3

学院关工委老同志工作团团长津贴

300/

4

离退休老同志在院内独立授课或开展个人专场讲座

500/

(讲授时间不低于2学时)

在院内参加工作或活动时遇工作餐时间,由主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离退休同志到三楼职工食堂就餐所需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自行用餐的不另行计发补贴。

5

离退休老同志出席、参加院内各级关工委组织的活动

200/

6

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评委、评审工作

200/

7

离退休老同志参加有关工作及活动交通费

凭票实报实销

如邀请院外关工委老同志或专家到院讲课或活动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提前申报,相关费用参照院内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工作条件保障

为保障关工委开展的有效开展,学院关工委办公场所设在院团委,办公室内配备专用文件柜、办公桌椅及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关工委老同志开展有关工作。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二条 各级关工委邀请离退休同志参加相关工作与活动时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活动主办部门要联系和落实好离退休同志的交通方式或陪同人员,离退休同志在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活动主办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级关工委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关工委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授权院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