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离退休职工文化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5 点击数量:

为了庆祝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经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和老龄委研究决定,计划开展2023年离退休职工文化艺术作品展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全院离退休教职工

二、作品类别:诗词、书法、绘画、摄影、手工作品

三、作品展出时间地点:202311月中旬谢家湾松鹤园活动室

四、作品征集:

有意愿参与此次作品展的离退休教职工请于20231026日—113日将各自诗词、书法、绘画、摄影、手工作品提交到小组长或松鹤园李秀萍(电话15123392724)、刘永平(电话13808345902)二位老师处。

五、作品要求:

1.诗歌类:作品内容紧扣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主题,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字体为宋体,A4纸竖向排版,标题二号字,正文、姓名三号字,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首,择优展评。

2.书法类:作品内容紧扣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主题,必须为本人自创作品。字体风格、纸张质量及字幅大小不限,印章自定,作品请署名。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幅,择优展评。

3.绘画类:作品内容紧扣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主题,必须为本人自创作品。画幅大小、风格不限,作品标题及作者姓名请注明。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幅,择优展评。

4.摄影类:作品内容可以反映我国各行各业取得的伟大成绩、我市自然人文景观、学院校园及人文山水风光等,必须为本人自创作品,不得合成处理或盗用他人作品。提交的作品为8寸彩色照片,并在作品右下方或背面注明标题及作者姓名。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幅,择优展评。

5.手工类(十字绣、根雕、编织等),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幅,择优展评。

六、奖项设置:

此次作品展直接发放参与奖纪念品。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此次作品展征集作品离退休工作处有展示权、收藏(经创作者本人同意可收藏)、装订成画册。

2.若退休职工个人有需要取回参展作品的请事先告知,然后再取回。

3.离退休处、老龄委不负责保存作品。


离退休工作处、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31025